公告

招考公告

2021年河西区统计局公开招聘派遣制街道专职统计员
笔试成绩查询、资格复审及面试环节相关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30  浏览量:5148

一、笔试成绩查询

根据2021年河西区统计局公开招聘派遣制街道专职统计员公告要求,考生可于20219309:00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下一环节情况。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安排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应携带相关材料于规定时间至指定地点完成资格复审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资格复审时间:20211088:3011:30

资格复审地点: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1号楼三层A区环岛(河东区八纬路103号)

资格复审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2021年河西区统计局公开招聘派遣制街道专职统计员面试报名表》(见公告附件4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首页与本人页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1831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逾期取消录用资格。)

5)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打印《学位证书查询结果》)

6)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7)其他与招聘计划要求相符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按照招聘单位要求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不计入成绩,仅供参考。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心理素质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进入面试的人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则依据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间为20211099:00-10:00

三、面试环节工作安排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完成面试缴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面试缴费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无法打印面试准考证。

面试缴费时间:202110119:002021101216:00

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110139:00起开放面试准考证下载系统。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相关信息。

请考生保持关注北方人力资源网(网址:http://www.tj-nhr.cn)、北方人力微招聘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bfrlzp)。

四、面试环节疫情防控工作安排

全体考生应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及考生现居住地相关防疫管理规定,参加考试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依据相关防疫要求执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请广大考生遵照执行:

1、全体考生均需下载《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公告附件3),填报面试当日及考前14天的体温、健康状况、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出行情况等有关事项,并于考试当日携带至考点交考务工作人员,未携带《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全体考生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考试时须提供考前2日(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

3、全体考生应及时完成“天津健康码”及国务院客户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注册,考试当日天津健康码”(含金盾或持有效疫苗接种证明)、“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的,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4、“天津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橙码或红码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含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但尚未满14天地区)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尚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的新冠肺炎已治愈出院确诊患者和尚未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入境后处于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新冠肺炎治愈患者解除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但尚处于治愈未满28天的居家医学观察期内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考前14天内每日体温监测有达到(或超过)37.3℃的考生须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排除新冠肺炎,且考试当天持考试前2日(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6、入场时体温测量达到或超过37.3℃的考生,须服从考点应急处置安排。

7、考生入场时须提供含金盾的天津健康码或有效疫苗接种凭证,未接种疫苗的考生应说明原因并配合完成相关信息登记工作。

8、考试前,考生尽量不要外出,并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避免与国(境)外人员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9、疫情期间,考生考试全程应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安排,遵守招聘单位疫情防控要求,除必要程序外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出示“天津健康码”(含金盾或持有效疫苗接种证明)、“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持考试前2日(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信息登记等防疫工作,以上条件均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场。在考生进场、查验、如厕、离场期间,应按照工作人员指示行动,与他人之间严格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考试期间出现体温异常、呕吐、腹泻等症状时,考生要及时主动向工作人员报告,并按天津市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处理。

10、考生若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疫情防控政策如有调整以本市发布的最新要求为准。

如遇疫情形势发生变化,天津市河西区统计局将根据天津市疫情防控政策对考试时间安排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如因个人未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导致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天津市河西区统计局

202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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