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单位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经过资历评价、面试、考察及体检等程序,现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
一、拟录用人员名单
二、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三、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可致电监督电话:022-68258070。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特此公示。
天津静慧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9日